3月9日,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濟南市生活垃圾減量與分類管理條例》實施方案,要求2021年4月底前,實現(xiàn)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全覆蓋、社會動員全覆蓋、管理責任人全覆蓋。12月底前,全市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量達到1000噸/日以上,60%以上鎮(zhèn)(街道)達到生活垃圾分類“達標街鎮(zhèn)”標準。
按照實施方案,3月15日前,各區(qū)縣組織鎮(zhèn)(街道)、社區(qū)(村)全面開展“是否有分類投放設施”“分類投放設施是否足夠”“分類投放設施標識是否正確”的“三個是否”排查工作,列出問題清單。4月10日前,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,按標準配置居住區(qū)、商業(yè)和辦公場所的分類收集容器、箱房、桶站等設施設備。根據(jù)《濟南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識系統(tǒng)》規(guī)定,設置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、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,方便居民辨別并投放。推動各類場所具備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能力,做到“專桶專投”。
2021年底前,確保市廚余垃圾處理廠建成投運,新增600噸/日集中處理能力;推進500噸/日商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(fā)電廠建設。